英国签证申请中心(UKVAC)由VF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一项服务。UKVAC为寻求英国临时居住签证和往返永久签证的申请人提供后勤服务,并仅对以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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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请人护照、完整的签证表格、支持文件(统称为“文件”)以及申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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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申请人将文件递交给英国大使馆/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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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从英国大使馆/领事馆返回的相关文件,完成所有手续后,将相关文件按照申请人在签证表格里提供的地址
通过专人递送/快递给申请人。 |
其他条件:
无论任何其他条件下,英国大使馆/领馆保留要求提供更多文件及拒绝签证申请的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英国大使馆/领事馆直接将相关文件递交给申请人而不通过上述程序。在这种情况下,UKVAC对于文件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必须说明,英国签证的授予或拒绝是由英国大使馆/领事馆全权处理的,UKVAC既不参与签证过程,对于英国大使馆/领事馆对任何申请人任何签证申请进度或授予或拒绝的拖延,UKVAC也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在处理申请人的文件时,UKVAC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然而,对于文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事故、偷窃、自然灾害(天灾)或任何其他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或者非UKVAC故意违约导致的遗失,UKVAC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同意并接受,UKVAC既无权控制英国大使馆/领事馆也无权控制或操作他们提供的服务。因此,对于由英国大使馆/领事馆的任何过错导致申请人文件的遗失或损坏,UKVAC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同意并接受,文件经第三方快递公司回寄给申请人。UKVAC既无权控制或操作任何快递公司,也无权控制或操作快递公司的任何设施或服务。对于快递公司导致申请人文件的拖延/错投/遗失/损坏,不管此拖延/错投/遗失/损坏是否由于疏忽、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UKVAC对由此给申请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文件(包括申请人的护照)这样的拖延/错投/遗失/损失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惩罚性的、偶然的、特殊的、必然的损害或任何其他损害,UKVAC和/或其代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不影响以上所述的情况下,如果护照在运输中遗失或损坏,UKVAC和/或其代表唯一及排他性的责任仅限于/受制于赔偿通过正常申请程序替换遗失/损坏的护照而由公安部、中国政府收取的费用金额。在申请人出具由公安部、中国政府开出的付款收据的情况下,此赔偿费用由UKVAC支付。申请人同意,上述责任限制是双方之间商定的风险划分,且此责任限制应该是本免责声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UKVAC一旦收取了申请费用,不管英国大使馆/领事馆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签证,在任何情况下该费用是不可退还的。宣传材料可能随相关文件一起回寄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不希望收到随附相关文件的此宣传材料,申请人必须在递交文件时提前告知UKVAC.请注意,任何随附相关文件回寄的宣传材料并无政府的授意。
UKVAC有自行决定权,可在任何时候更改、修改、取消或撤销在此提到的任何或全部条款和条件而无需事先通知。在没有UKVAC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UKVAC的雇员不得更改/修改/夸大或撤销在此提及的任何或全部条款和条件。
这些条款和条件将根据英国法律进行管理和解释。与提供给申请人的服务相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将在英国法院专属管辖范围内解决。
申请人同意并确认,申请人和/或其代表在递交签证申请前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无条件地受限于此处提供的所有条款、条件和细节。